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前期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江苏省盐城市为例

作者:徐骋物业管理企业盐城市前期江苏省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业主

摘要: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前期物业管理的概念、责任等作出了界定,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近年来,盐城市市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新小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出现了一些矛盾和纠纷,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关注。研究和解决前期物业管理中的问题,对规范后期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减少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