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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对策建议

作者:段继涛居住房屋租赁管理企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犯罪案件经营管理管理经营机关团体

摘要:公有非居住房屋分为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直管公房是指由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享有所有权,或者产权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直管公房一般由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授权相关机构管理经营。系统公房是由国家划拨土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资兴建并自行管理的房屋,产权一般归属于投资兴建单位。笔者从近年来查办的数起发生在该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由于制度、管理、监督、观念等方面的漏洞,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环节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为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国有资产的流失埋下严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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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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