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宇嘉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供应体系再利用商品交易产权
摘要:我国住房供应按供应主体可分为市场供应和政府供应。按产权可分为交易性住房和租赁性住房,按是否利用新增土地可分为新增供应和存量再利用。其中,每个分类下还可以再分,例如市场供应又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二手商品住房交易供应、二手商品住房租赁供应等。我们接下来讨论的是,按产权分类的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中租货l生住房供应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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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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