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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产协助执行前是否要先办理初始登记

房产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机构法律文书国土资源部登记条件通知书建设部

摘要: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2012年,住建部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法[2012]151号文.对未经登记的房产协助执行问题进行了规范,我们在学习和贯彻这一文件时有以下疑问。1.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在法发[2004]5号文件中曾明确:登记机构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而按法[2012]151号文规定,对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作出书面说明,待人民法院确定后再行确定是否执行,这是不是变成登记机构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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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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