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小区会所产权的认定分析

作者:甘晓琳小区开发会所产权服务设施服务对象法律法规开发商所有权

摘要:会所实际上是一个舶来词,英文为“Club”,音译为俱乐部,是指以所在物业业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高级康体娱乐服务设施。内地从20世纪90年代初在开发建设中引入这一概念,目前业内约定俗成的解释是指: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中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用于向业主提供商业、娱乐、文体等活动的服务场所,所以一般也叫小区会所。长期以来,围绕小区会所产权到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的争论不断,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统一。法律法规对小区内会所的所有权归属没有作规定,那么,小区内会所的所有权究竟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所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