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忠登记机构审查行政案件房屋审理标准不动产材料
摘要:一、登记审查的二元区分及其评说 不动产登记的审查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指登记机构审查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各种证件资料)是否完备、递交的材料与登记的主、客体之间是否关联、每一件材料在形式上是否合法(如证件资料的发出或制作主体是否是法定主体、是否过有效期等)。简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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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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