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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房屋为共有后能否由部分共有人申请登记

房屋判决法院登记机构子女住房

摘要:某市登记机构询问:张某于2010年2月去世,生前与其妻杨某共同出资购买住房一套,该房屋已经初始登记在卖方某区管委会名下。张某过世后,杨某与4个子女对房屋继承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杨某享有该套房屋60%的份额,其4个子女分别享有1O%的份额,上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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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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