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斌拆迁事件恶性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社会性财产所有权
摘要:近年来,各地时有拆迁血案发生,江西抚州宜黄强拆自焚更是沸沸扬扬。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反省和深思。 一、财产的社会性决定了私有财产权益的使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德国学者耶林早就指出:“并没有什么绝对的财产,特别是独立于社会利益之外的财产。历史已经反复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社会公共利益内涵是近现代所有权观念中的一个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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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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