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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之“三路”

作者:胡志刚产权证土地出让金法律意义土地使用权乡镇政府土地管理农业建设价格比较

摘要:一、摸门路 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是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房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从法律意义上讲,小产权房属于合法建筑,但是其交易是非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因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价格比较低,因此,很多城镇居民甘冒风险也会购买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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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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