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杨房屋权属登记典型案例工作人员板当事人配偶女子房产
摘要:案例1:甲与一名女子(称其为自己配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工作人员在查验当事人的结婚证时,由于结婚证发放年代比较久远,当时并未要求附上结婚登记照,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核对。于是市民甲和这名女子共同办理了卖方签字手续,并将房屋成功转移。不久,甲的真正配偶发现共有的房产被转移,于是到房管部门进行了核实,通过鉴定认定女方签字无效,并以此向房管部门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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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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