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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共同委托同一人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登记机构买卖房屋权属登记法律依据

摘要: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最近我们对申请主体的问题产生了一个疑惑: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同一人到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或是由买方持卖方的委托书来办理,我们认为这是不允许的,但找不到理由及法律依据。问: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共同委托同一人到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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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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