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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与内地关于物业区分所有的界定与登记

作者:王能; 周咏馨; 季峰; 徐松红台湾地区界定物业建筑物所有权土地登记管理条例附属物

摘要:一、我国台湾地区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涉及:《台湾民法典》(2000年修正)、《台湾公寓大厦管理条例》(2000年修正)以及《台湾土地登记规则》(1999年颁布)。1.《台湾民法典》:该法典第799条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界定为:“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一部者,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之共同部分,推定为各所有人之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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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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