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正山房屋拆迁工作城市房屋拆迁拆迁补偿法律规定合法权益居住条件建设用地公共利益
摘要:一、《物权法》实施后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42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问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应当依照本法第42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1614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055 评论 48
人气 287809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2888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