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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时,是否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抵押登记房地产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机构当事人房屋负责人

摘要:某市登记机构负责人询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在规定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时,并没有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在内。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当事人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在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时,当事人不再需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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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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