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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地市级区域范围内房屋权属管理水平的现实途径

作者:管建平权属管理房屋地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工作管辖范围登记机构地级市

摘要: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确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管理工作。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地级市都设区,管辖区域相对较大,加上前几年撤县建区、建设开发区等原因,地级市的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在房屋权属管理工作中,委托下辖区房管部门的登记机构(下称受托机构)进行房屋权属管理成为国内许多地级市的房屋权属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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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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