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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应适当调整

作者:林勇收费标准房屋建设所有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市场调整财政部门国家计委

摘要: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规定:“住房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这个标准是按当时的经济水平和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疲软的情况下,本着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房屋建设和销售步伐的原则制定的。而现在整个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价格不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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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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