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春禄; 邹良春房屋权属登记文登市夫妻工作程序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保护意识
摘要:文登市房管局针对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发证推出了两项工作程序:一是告知程序。工作人员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婚姻法》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房权证办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以一方名义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在处置房屋时,无需另一方表示同意。通过告知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增强当事人权利保护意识。二是申明程序。夫妻双方对房权证办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进行书面选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