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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问题

作者:毛和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公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管理部门资质证书企业管理登记注册开发经营营业执照

摘要: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建房[1992]500号)规定: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专营公司,持资质等级证书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1993年11月16日并于1997年9月22日修正的《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的法规、规定等,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申请资质证书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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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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