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金绍达信箱:法院法律文书的内容如果与相关规定有抵触,登记机关是否有权拒绝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相关规定机关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管理信箱管理部门法规

摘要:江苏沛县房管局法规科科长董龙启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条规定:“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如果该法律文书的裁决与房地产管理的法规、规章相抵触,登记机关是否有权拒绝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