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开征物业税的“条件”与“时机”

作者:敏雯物业税开征北京税费改革取消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不动产完善若干问题

摘要:自今年三四月份以来,关于“开征物业税”的话题就在业界引起了广泛争论。最近有关“北京将在年内先行试点”的说法,又将这一话题推向高潮。物业税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表述如下:“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相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