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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盘活闲置农房工作

作者:李国祥国家机构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北京市大兴区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管理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2014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原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选择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县(市、区)开展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18年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的职责赋予农业农村行政部门。如何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各地总体思路基本明确,但一些具体工作仍在探索中,需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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