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爱玲对美贸易进口成本利益相关方利好排除措施关税普华永道
摘要: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决定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根据我国利益相关方的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公告的有利于减轻我国对美贸易企业的进口成本,对于对美贸易企业无疑是个好消息。公告后,企业如何正确排除对美加征关税,如何有效申请退税等成为对美贸易企业的热点问题。本刊记者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普华永道中国国际贸易服务部合伙人李维政、潘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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