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税收政策通关单进口许可证税号综合试验区平潭配方食品网购制造平台
摘要:海关总署此前下发的《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对原定于今年4月正式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设立一年过渡期。 过渡期政策的有效期至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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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CN:11-101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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