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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五部委:比特币不应作为货币流通

货币流通比特五部央行中国人民银行虚拟商品货币当局货币属性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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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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