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入沪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有关问题思考

作者:刘金才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指定通道监督执法办案程序

摘要:本文对入沪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关于主体资格、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困惑进行分析。主体资格方面:执法主体应明晰与有关执法部门的职权边界,依法履行动物卫生监督职责,案件查办中应清晰认定违法行为人;法律适用方面:应依据调查实证确定执法案由,对违反《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确保法律规范适用准确;执法程序方面:应区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化操作行为,合理处置非因动物疫病造成的途亡动物,慎重实施动物(动物产品)入沪劝退以及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新型支付手段收缴罚款行为。以期上述思考对官方兽医依法开展监督执法活动提供参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动物检疫

《中国动物检疫》(CN:37-1246/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动物检疫》是我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防疫、检疫领域唯一的部级指导性科技期刊,也是兽医系统内专家、学者交流学术创新,反映基层实践,报道疫情处置动态的重要宣传平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