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文华; 刘军; 张明辉动物检疫报检制度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流通环节染疫动物主管部门
摘要:动物检疫报检制度是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控制动物疫病、防止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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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检疫》(CN:37-1246/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动物检疫》是我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防疫、检疫领域唯一的部级指导性科技期刊,也是兽医系统内专家、学者交流学术创新,反映基层实践,报道疫情处置动态的重要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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