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守海兽医行政执法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行政执法主体事业单位执法队伍执法工作运动员
摘要:1存在的问题1.1执法主体政、事难分。一般来说行政执法主体应是国家行政机构。但兽医行政执法主体是《动物防疫法》授权的事业单位。可是我州部分县(市)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差额拨款的以收抵支单位。“为求生存”一些单位不得不“两手抓”。即一手抓执法.一手抓创收.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一方面影响执法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另一方面损坏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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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检疫》(CN:37-1246/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动物检疫》是我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防疫、检疫领域唯一的部级指导性科技期刊,也是兽医系统内专家、学者交流学术创新,反映基层实践,报道疫情处置动态的重要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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