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保证金办理金台有关事项海关
摘要:为落实国务院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有关要求,现就海关总署、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3号设置的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业务办理事宜公告如下:一、保证金台帐'实转 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企业不再到银行开设保证金台帐,按海关事务担保事项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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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CN:11-489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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