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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王太华暂行规定稿件来源

摘要:<正>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59号《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自之日起实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二○○九年二月六日(稿件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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