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房产税征收办法外国企业国家物价局使用办法
摘要:<正>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1987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24日交通部、财政部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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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CN:11-489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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