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冰 孙琦新闻采访权记者人格权权力组织
摘要:新闻采访权是不同于公权与传统权的特殊的社会权,权力组织无权剥夺记者的新闻采访权。新闻记者作为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一切人格权。文章分析探讨了保护记者的新闻采访权和人格权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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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市报人》(CN:42-1368/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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