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军贤药事药价基层医疗机构医改方案公立医院陕西省
摘要:新医改方案中提出,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改收药事费,但是药事费何时收取、以何种方式收取、依据的标准是多少?日前。陕西省给出了初步答案:按药价的10%收取,并决定从今年6月5日起开始在宝鸡、榆林两地的基层医疗机构试行.并计划从明年起在全省推行。这项改革思路一亮相,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当代医药》(CN:11-5786/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1061559 评论 60
人气 819062 评论 70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299 评论 58
人气 534120 评论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