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空置变更登记宅基地转让集体建设用地房屋买卖基地面积人口流动
摘要:问:某村村民甲因结婚需要新申请宅基地一处(原宅基地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分户需求)。该村村民乙现有两处住宅,因家庭人口流动,致使其中一处住宅空置。经中间人撮合,甲、乙双方签订协议,甲出资3万元购买乙空置宅基地上的房屋等附属设施。现村民甲持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双方房屋买卖协议和村委会证明到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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