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焕成商品房预售纠纷开发商取消购房人预售商品房消费者权益重复抵押制度管理部门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些规定成为了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法律基础。但关于法律责任的认定,只有"违反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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