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资金管理财政科研科研人员直接费用预算科目政府办公厅科研经费
摘要:山东:“20条新政”为科研经费“松绑”。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提出四个方面20条举措,进一步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措施》明确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内容,直接费用只需填列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五类预算科目;下放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权限,科研人员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整直接费用,不再受预算科目和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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