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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制度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法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个税劳务报酬所得住房租金

摘要: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个税法将工资及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现从分类税帝】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重大转变,将“起征点”从现行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设立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支出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次修法为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7次修改,是税制改革迈出的历史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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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中国财政》(半月刊)创刊于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中国财政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11-3829/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财政》财政理论专业刊物。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和法令,交流财政工作经验,介绍财税法规。对财政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研究,介绍国外财政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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