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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文件兑现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承诺

政府承诺政策性金融债券税负兑现公路通行费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劳务派遣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通过细节兑现营改增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府承诺。针对市场担心影响债券利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这意味着二者将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内,此举有助于稳定债券利率水平,降低机构融资成本。《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明确在保留差额征收的同时,增加可抵扣模式,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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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中国财政》(半月刊)创刊于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中国财政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11-3829/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财政》财政理论专业刊物。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和法令,交流财政工作经验,介绍财税法规。对财政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研究,介绍国外财政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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