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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制亟待改革

作者:沈彤税制改革提供劳务销售货物经济运行成本经济社会发展征税方法增值税营业税

摘要:我国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的,其中货物税制度基本税种是增值税,劳务税制度主要税种是营业税。由于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适用不同征税方法,扭曲了生产、流通等领域中提供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内在联系,增加了经济运行成本,货物和劳务税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亟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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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中国财政》(半月刊)创刊于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中国财政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11-3829/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财政》财政理论专业刊物。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和法令,交流财政工作经验,介绍财税法规。对财政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研究,介绍国外财政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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