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维成; 孙光奇; 陈仲明; 曹志杰税收流失问题白酒生产烟草行业酒类产品小酒厂管理体制税收贡献80年代酒行业消费品
摘要:酒是特殊消费品。世界上多数国家对酒均采取“寓管于征”的特殊管理体制,主要是过程管制和征收高税。我国是世界白酒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白酒也是我国少数几个高税产品之一。但实际上,白酒的税收贡献与其地位远远不相称。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烟草和以白酒为主的酒行业向国家提供的税收基本相同,而2004年,酒类产品的税收只是烟草行业的13.5%。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原因固然有很多,但白酒税收的严重流失恐怕是主要的。业内人士把酒行业税收格局概括为“大酒厂避税,中型酒厂欠税,小酒厂逃税或根本不缴税”。至于税收年流失数额,有专家测算为700多亿元,较多的人则认为在200至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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