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加强电力三项基金征缴监管 切实维护中央财政收入

作者:史晓林; 马俊丽; 朱惠平中央财政收入基金征缴电力企业财政预算管理监管维护中央财政资金建设基金还贷资金基金征收

摘要:电力三项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性基金,具体包括库区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三项基金由各省电力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收取,上缴财政后,用于不同方面的投入和建设,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对我国的电力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三项基金属于中央财政资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为此,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三峡建设基金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库区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加强征收和使用管理。但在实际的征缴过程中,仍然存在两大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财政

《中国财政》(半月刊)创刊于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中国财政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11-3829/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财政》财政理论专业刊物。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和法令,交流财政工作经验,介绍财税法规。对财政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研究,介绍国外财政情况和资料。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