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红军任中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负责人任职时间企业事业单位暂行办法法定代表人审计人员重点审计
摘要: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经常性监督,山东省日前出台《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不必等到离任再进行,只要任职满一年,即可安排审计。为方便审计人员了解财会等数据,今后审计厅还将与财政、工商、税务等联网。新出台的《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包括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设区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省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任职满一年,即可被安排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重点审计后3年,涉及重大问题的可追溯以前年度;对任职时间不足3年的,审计全部任期。任中审计主要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进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