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毓法律分析承诺公路管理局案例回购高速公路项目2009年政府作为
摘要:2006年3月9日,L政府作为出让方,与Y公司签订高速公路项目特许投资经营合同(简称《特许合同》)。2009年8月10日,G公路管理局(简称G管理局)出具《承诺函》,明确承诺对Z银行提供的项目贷款,若Y公司出现没有按照履行其到期债务等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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