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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理财业务适用公募基金管理规定的辨析

作者:彦法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理财业务主体性质经营管理独立法人

摘要:一、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总的来看,银行理财业务与公募基金存在以下重要差异: (一)经营管理主体性质不同 《基金法》、《公募基金管理办法》所指公募基金具有明显的独立性,不但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是独立法人,而且每只基金都是一个独立法律实体,类似于以风险隔离为目标的虚拟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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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金融

《中国城市金融》旨在为金融从业者和研究者提供多方面的金融资讯渠道、广阔的宏观经济视野以及从业经验的交流平台。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城市金融》现已更名为《现代金融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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