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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间组织在社会治安中的责任与作用

作者:柏桦 吴爱明律例宗族邻佑保甲地保地方团练

摘要:清代民间的宗族、邻佑、保甲、里甲、团练、民团等由国家推行的准基层组织,以及街坊、城乡等民间自然形成的团体,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承担了许多重要的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与官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组织结合在一起,构成官民共同参与、全民有责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这些民间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收到过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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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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