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柏桦 吴爱明律例宗族邻佑保甲地保地方团练
摘要:清代民间的宗族、邻佑、保甲、里甲、团练、民团等由国家推行的准基层组织,以及街坊、城乡等民间自然形成的团体,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承担了许多重要的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与官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组织结合在一起,构成官民共同参与、全民有责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这些民间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收到过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CN:51-154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社科类理论刊物。它担负着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承担着为地方政府提供行政管理和各项决策参考的责任。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