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斌; 宋素红再传播责任形态按份责任原因力
摘要:再传播者与原传播者间传播范围的关系有平行关系、交叉关系和包含关系;再传播者与侵权对象之间构成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因加重损害后果,其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再传播侵权中,排除单独造成"同一损害"的极端情况,再传播与原传播的结合才造成了全部的、同一的损害,形成了"多因一果"的、竞合因果关系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模式,故其责任形态是按份责任,确定责任份额应以原因力为准;难以确定原因力的,应平均分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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