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卫国失踪保险合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人四川分公司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保险期限
摘要:案情梗概 刘佳明在新津拥有很多产业。2002年2月5日,刘佳明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购买了一份险种为“吉祥相伴”的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为49万元,保险期限为10年。刘佳明将受益人约定为他的大女儿思思(化名)。双方约定,交费频率为每年一次。但当年9月6日,刘佳明与妻子赵萍开车外出收账,就此失踪,警方努力查找仍无结果。刘佳明的家人想起了这份人身保险,联系上了当时签订保单的业务人员周某,告知刘佳明失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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