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投保人失踪未续费 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王卫国失踪保险合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人四川分公司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保险期限

摘要:案情梗概 刘佳明在新津拥有很多产业。2002年2月5日,刘佳明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购买了一份险种为“吉祥相伴”的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为49万元,保险期限为10年。刘佳明将受益人约定为他的大女儿思思(化名)。双方约定,交费频率为每年一次。但当年9月6日,刘佳明与妻子赵萍开车外出收账,就此失踪,警方努力查找仍无结果。刘佳明的家人想起了这份人身保险,联系上了当时签订保单的业务人员周某,告知刘佳明失踪的情况。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保险

《中国保险》(CN:11-103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保险》属于保险刊物。旨在普及保险知识,传递国内外保险信息;探讨保险体制改革。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