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雷网络转播向公众传播广播著作权同等对待
摘要:网络转播同传统意义上的转播本质上都是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两者在技术方式上虽然存在一定差别,但行为的性质和效果相同,都能够使公众不用接收原广播组织的信号就实时收听收看广播节目,都会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影响。著作权制度应当将网络转播同传统意义上的转播同等对待,以维护著作权人利益,营造公平合理的法律适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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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CN:11-4780/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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