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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应审慎适用于著作权拒绝许可行为

作者:肖维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存在理论欧共体侧重点违法

摘要:欧共体与美国对著作权拒绝许可的认定形成了自己特色的处理进路,双方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都以维护本国或本地区根本利益为主。欧共体严苛适用反垄断法,强调维护市场竞争。相反,美国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目前为止,我国暂未出现著作权拒绝许可滥用的案例,我国反垄断法对非明显违法的著作权拒绝许可如何适用仍存在理论上的困惑。因而,为了便于将来反垄断法对非明显违法的著作权拒绝许可的实践,积极研究我国反垄断法对非明显违法的著作权拒绝许可的适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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