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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中国版权 论录像制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重新定位【正文】

论录像制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重新定位

作者:曹博著作权法录像制品电影作品文学艺术作品2001年创作摄制

摘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2001年我国第一次修订著作权法时增加的概念,“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称谓源于《伯尔尼公约》。第二条之一.“‘文学艺术作品’一词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录像制品是我国长期以来的既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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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

《中国版权》(CN:11-4780/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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