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索来军实用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著作权保护冲突著作权法保护期外国人
摘要:某一类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通常是著作权法应当回答的基本问题。但在我国,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中都没有提及实用艺术作品,只是在《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中规定了对外国人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由此引发了许多不同观点。本文试图结合实用艺术作品的特点,来分析伯尔尼公约有关规定,以期对完善我国的立法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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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CN:11-4780/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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